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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致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席质量官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倡议书

来源: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6-05-07 14: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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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席质量官

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

倡议书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席质量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6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向网络食品销售乱象挥出的一记“重拳”,事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切身利益。


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反映强烈、叫苦不迭。有的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有的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暗示能够治病,误导消费;有的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进行虚假宣传。这些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了营造诚信自律的环境,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从严监管,更需要全行业的自觉行动。


企业首席质量官是质量强企的引领者、质量攻关的主导者、质量管理的创新者,更是质量安全的守护者,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这场硬仗中,我们更要冲在前、干在先!


为此,江苏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向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席质量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 要深刻领会“四个最严”要求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健康权益的严重危害、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严重破坏。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对标找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要组织对本企业线上食品销售宣传推广行为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功能的情况;是否存在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及医护、营养等专业人员名义进行虚假推荐、误导消费的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将自查情况形成台账逐项登记在册。


三、压实责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全链条质量管理制度。首席质量官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职权,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严格把关。入驻网络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机制,对直播经营行为实施严格事前合规审核,确保营销话术合规、产品信息真实、宣传内容合法,坚决杜绝“以营销代替质量”的短视行为。


四、协同共治,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首席质量官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工作中主动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网络食品质量管控的意见建议,协助完善内部监测巡查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营商秩序。


五、示范引领,争当行业质量标杆。 首席质量官是质量强省建设的中坚力量,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带头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带头抵制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争当诚实守信的倡导者、食品安全的守护者、品牌形象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展示江苏首席质量官的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我们责无旁贷,净化网络食品销售环境,义不容辞!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来,为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贡献“江苏企业首席质量官力量”!



江苏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